项目编号:JS
项目名称:湿式防爆打磨除尘机
采购单位: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及数量:”湿式防爆打磨除尘机”4台
设备功能性能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2个月内设备到达买方现场,到货后7个工作日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基地)生产现场指定地点。
质保期:1年
评标方式:最低价评价法
付款方式:
█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买方收到卖方相应金额的增值税(XX税率)专用发票后付合同总额的20%(XX万元)(现款)给卖方。
█全部设备制造完成且预验收合格,买方收到卖方相应金额增值税(XX税率)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XX万元)(现款)给卖方。
█全部设备安装、调试终验收合格,买方收到卖方合同总价款全部金额的增值税(XX税率)专用发票后付合同总额的40%(XX万元)(金额5万元及以上为6个月承兑)给卖方。
█合同总金额10%(XX万元)留作尾款,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正常运行1年后,如无质量问题进行支付(6个月承兑,无息)。
█质保期大于1年的,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前一个月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质量保函,为卖方履行剩余质保期的质保义务提供担保,质量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有效期应截至剩余质保期期满之。若卖方无法提供质量保函,尾款付款方式为: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正常运行第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买方支付给卖方5%(无息);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买方支付给卖方5%(无息)。
项目发布时间:2026年1月28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6日12时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2月6日17时
二、资格要求
1.报价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报价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方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公司存款账户信息。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得存在“失信惩戒”的负面信息,或虽存在失信惩戒信息但已收到相关部门的撤销决定,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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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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