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兴安盟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乌兰牧骑宫物业服务采购【第1次重新采购】
2、项目编号:QT3
3、采购内容:采购兴安盟乌兰牧骑宫以下范围的物业服务:乌兰牧骑宫整体建筑、影城、剧场、音乐厅、报告厅、展厅、贵宾厅、大剧场、东侧大厅、化妆间、办公区、公共走廊、卫生间等(总建筑面积约65400㎡);约40000㎡室外停车场、广场、道路、绿化带、、雨水污水管道、化粪池、除雪责任区(含宫外市政连接段);设备设施包括电梯直梯16部及扶梯4部、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监控系统、水电系统、舞台机械(配合专业单位)。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注:按月考核,每年若累计达到3个月考核分数<90分,则于第3个考核未达标月结束后解除服务合同)。
8、项目实施地点: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9、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1400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3、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份公建类物业服务管理内容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
4、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复印件予以证明)。
5、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提供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等复印件予以证明)。
6、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29日09时00分至2026年2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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