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元):1743814
最高限价(如有)(元):1743814;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4381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加盖电子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提供承诺的格式自拟,加盖电子公章)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所属日期为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加盖电子公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1.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包含经营本项目相关险种保险业务资格);(2)投标人近三年未受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禁入招投标市场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3)本项目允许下属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授权书;同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机构参加的,其响应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9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05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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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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