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而现行文件(川建行规【2024】15号)上述内容计算基础为“税前建安工程造价(不含总价措施项目费)”,请招标人明确结算时上述内容计算基础是否按照现行文件“税前建安工程造价(不含总价措施项目费)”执行?回复: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基础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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