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峰峰矿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项目
2.1.2项目实施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
2.1.3项目内容: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冀建法改[2022]8号)等等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峰峰矿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范、高效管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
2.1.4服务周期:2年。
2.1.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2.1.6入选家数:7家。
2.1.7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峰峰矿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峰峰矿区区域内设有总行或分行或支行; ②投标人具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银监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③投标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3.1.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9 00:00:00至2026-02-03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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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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