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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集团枣庄市建阳热电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28 收藏项目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名称:新能源集团枣庄市建阳热电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

1.2项目编号:SNFZ

1.3采购范围及要求:因枣庄铭盛商贸有限公司与枣庄市建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存在买卖合同争议,枣庄铭盛商贸有限公司已向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采购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案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485万元。为妥善应对本次诉讼,依法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企业声誉及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采购人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现就本案件应诉工作,通过非招方式聘请一家专业律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3.1 工期:本次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程序终结(包括判决、调解、撤诉、和解结案等)止。

1.3.2 最高限价(元):250000。

1.3.3 结算付款方式:案件开庭前付总合同价款的50%,剩下50%待案件一审程序终结后一次性付清。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律所库内的注册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满3年以上,拥有稳定的商事诉讼律师团队,近3年内无被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协会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具备处理大额商事纠纷(诉讼标的500万元左右及以上)的成功案例,熟悉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及枣庄地区法院司法审判实践。;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一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01月29日起至2026年02月0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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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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