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机海南大厦商务形象升级三期项目(EPC),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机海南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计(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国贸路22号国机海南大厦;
2.2.项目建设规模:一层东侧及临街立面(附图一)建筑面积约400㎡室内空间、临街外立面及外立面周边景观局部改造。室内部分其中企业展厅约120㎡(其展示内容含海外服务、国内服务、贸易及核心成果展示,国机能源、跨境电商、特色农业、乡村振兴展示等),商务洽谈区约80㎡,品牌建设展厅约200㎡。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建设内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设计招标范围: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配合。
2.4.招标控制价:280.00万元,其中:施工:269.00万元,设计:11.0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投资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专项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1月 27 日 16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6 年 02 月 03 日 17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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