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8000.00 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8000.00 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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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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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属2所学校7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
1.00 |
28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7个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并交付每个项目独立的审核报告。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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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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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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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 01 月 28 日至2026年 01 月 30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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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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