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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医院南院、北院、残联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服务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1-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6AT

2.项目名称:亳州市人民医院南院、北院、残联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服务商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22万元/年

5.最高限价:292248.00元/年

6.采购需求:按照北院及南院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的项目开展例行监测(提供监测报告及原始检测记录,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需按天、周、月、季度等不同的频次上传数据),公开排放信息,记录环境管理台账,提交执行报告。按照亳州市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指导清单标准,北院及南院排污许可证未明确规定的污水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项目,按每季度一次开展自行监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测)。南院院区污水处理站超声波流量计每季度开展一次校准并出报告,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1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总年限不超过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注: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进行查询,以磋商小组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供应商)。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6、本项目是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01月28日至 2026年02月04日17:3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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