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十高铁蓝田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已由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蓝发改审发〔2026〕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总面积22321.0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道路、配套用房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景观等工程。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焦岱镇柳陈路以北,蔡家坡村以西,陈侯路以东的区域;
2.3项目投资总额:19989800元;
2.4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十高铁蓝田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标段类型:施工;
2.5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十高铁蓝田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西十高铁蓝田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工程施工内容;
2.6其他:本项目工期210日历天,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西十高铁蓝田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标段名称:西十高铁蓝田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他要求:
3.4.1(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4)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申请人未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行为人;(7)若申请人为外省企业,须提供外省进陕企业“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3.4.2投标保证金:西十高铁蓝田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额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3.4.3为推动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请各投标人积极使用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4申请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26年01月28日00时00分00秒起至2026年02月03日00时00分00秒……下载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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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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