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丰县人民医院电切内窥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丰县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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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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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极等离子汽化电切内窥镜 |
2 |
台 |
达到合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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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宫腔一体检查镜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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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医用灌注泵 |
1 |
台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1.3投标人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为中国关境内生产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时);
3.2.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25日1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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