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元):675000.00元
最高限价(元):675000.00元
采购需求: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食堂劳务派遣采购
标项1
标项名称: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食堂劳务派遣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7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食堂劳务派遣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合同采用1+N方式签订,N≦2。合同每年一签,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经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续签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其他法人证书证明材料;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者具有同类项目履约的经验承诺(自行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及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或情况说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渠道无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该投标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 ;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落实中小企业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则无需提交以上(1)-(6)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1)-(6)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以上(1)-(6)项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及特定资格要求材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8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2月04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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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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