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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弃土(渣)场高标准农田再造利用研究科研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27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攀盐高速是《攀枝花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的重要路段,已于2025年开始建设。攀盐高速公路起于盐源县白家村附近设白家枢纽互通,接G7611西香高速,经凉山州盐源县、攀枝花市盐边县、西区、仁和区,止于攀枝花格里坪镇附近,与G4216丽攀高速半边街枢纽互通相接。路线长度约131.342km,桥隧比约80%。基于工程勘察设计及前期现场调研,全线路基弃方674万方,其中土方150万方,石方52万方。隧道挖石方共计1632万方,洞渣利用230万方,全线合计弃方2076万方,有大量实验研究应用场景可供选用,可为弃土(渣)场高标准农田再造利用试点工作提供丰富的实验场地。

本项目拟通过开展弃土(渣)场高标准农田再造技术研究与示范,科学研究弃土(渣)场综合利用方案,减少环境污染及土地占用,为解决弃土(渣)场选址困难问题提供新思路。本次试点设置公路工程弃土(渣)场高标准农田再造利用任务,开展工程弃土(渣)特性分析与适用性综合评估、工程弃土(渣)场高标准农田再造技术研究和工程弃土(渣)场高标准农田再造利用质量评价,打造弃土(渣)场高标准农田再造体系化示范,为弃土(渣)场高质量综合利用提供先进样板。

2.2招标范围:公路工程弃土(渣)场高标准农田再造利用研究科研服务。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KY2标段。

2.4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工程弃土(渣)特性分析与适用性综合评估

本内容旨在实地调研分析依托工程弃土(渣)场类型(坡地型、沟谷型、平坝型等),对不同类型弃土(渣)场的不同部位进行土壤采样检测,统筹考虑隧道弃渣及路基挖方弃土不同特性,对项目弃土(渣)物理特性、化学特性及污染物特性开展研究,评价弃土(渣)场类型土壤质量等级和分布特征;结合依托工程弃土(渣)理化性质实验数据基础,提出弃土(渣)场耕地再造适用性综合评估方法,筛选出性能较好、可用于耕地再造的弃土(渣);通过将筛选出的弃土(渣)与自然土壤混合、与土壤改良剂进行客土改良恢复等措施,研究出低成本、高效益的合理土壤改良措施,使筛选出的弃土能够达到目标种植区农作物正常生长对土壤类型养分需求标准。

(2)工程弃土(渣)场高标准农田再造技术研究

本内容致力于结合“因地制宜、农业优先、综合利用”原则,对公路沿线荒地进行实地调查,结合项目资料,考虑不同地形、地质安全、环境等因素,研究确定再造耕地的选址、规模、结构、复垦方案,实施弃土(渣)场的土壤重构工程,主要包括:表土剥覆工程、土方松动、平整工程、田坎修筑、机械翻耕工程,并通过客土法、添加土壤改良剂、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对再造耕地进行基础地力培肥。最终完成 10000 平米以上的弃土场高标准农田再造。

(3)工程弃土(渣)场高标准农田再造利用质量评价

本内容旨在开展弃土(渣)场再造耕地质量评价研究,对高标准农田再造利用弃土(渣)场开展 1-2 年作物种植和施肥效果研究,进行跟踪采样检测,分析再造高标准农田的土壤性质,分析评价工程弃土(渣)场再造高标准农田的土壤特性、肥力特性、耕地质量及产能、碳排放效应。

2.5 服务成果

(1)发表核心期刊或SCI论文 6篇;

(2)申请发明专利2项;

(3)形成弃土(渣)场高标准农田再造建设技术指导方案和实施指南报告1份;

(4)编制公路项目弃土(渣)再造耕地与提质增效技术指南 1项;

(5)形成课题研究报告1份。

2.6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6月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工作内容为止。中标人需在服务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因客观原因可申请延期(需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2业绩要求: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科研项目合同或科研项目任务书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资源与环境相关领域的科研项目。

注:①资源与环境相关领域是指含土壤改良与修复、土地资源管理与利用、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环境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地质环境保护与灾害防治、耕地调查与保护。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可为独立合同业绩,也可为合同中包含的内容。业绩的个数指签订合同或科研项目任务书个数。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在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4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技术职称。

2)至少在1个科研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可为独立合同业绩,也可为合同中包含的内容。同一合同业绩中,如同一人同时担任多个科研子课题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可分别予以认定。业绩的个数指签订合同或科研项目任务书个数。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应满足: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即1家联合体牵头单位+1家联合体成员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3.1款资质要求、3.2款业绩要求、3.3款信誉要求。(6)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6 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与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26年  1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年 2 月 5 日 00时00 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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