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食材临时供应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4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4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新供应商招标进场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银行信息)。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5年6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且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缴纳所属日期为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注册地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缴纳社保的,提供注册地社保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活动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划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填写完整,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1月30日,每日上午9:00 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