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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室外及部分公寓(康复楼及三区公寓)楼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项目竞争性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2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室外及部分公寓(康复楼及三区公寓)楼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8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室外及部分公寓(康复楼及三区公寓)楼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室外及部分公寓(康复楼及三区公寓)楼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告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且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提供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8)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

(9)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至 2026年02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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