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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清运采购第3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大庆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清运采购第3标段
(二)项目编号:DQGK202(请登录)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6个标段(可兼投兼中),此为三标段。
(四)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五)项目预算:第3标段:275920元
(六)最高投标限价:第3标段:275920元(按下浮率报价)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招标内容:第3标段:①粮食质量监测中心②龙凤住宅一分公司(学府)③龙凤住宅二分公司(经纬壹号)④龙凤住宅二分公司(石油公司小区、龙凤铁路小区、卧里屯铁路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具有“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其他组织:具有“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具有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若为个体工商户: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二)资质要求:第三标段须提供2种车辆行驶证原件的扫描件,要求如下:须提供1台5吨及1台8吨的压缩垃圾车车辆行驶证原件的扫描件;各标段车辆:①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下或投标人公司名下所有或租赁车辆,如租赁车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租赁协议。协议中需明确租赁期限覆盖本项目完整服务期、投标人拥有车辆使用权及运营管理权,同时协议中注明车辆基本信息(如车牌号、吨位等)与行驶证一致;②强制报废期须大于本项目服务期限。
(三)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时由评标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请登录)
三、报名流程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1月27日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同公告开始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4日 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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