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有,59.70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为:抚顺分行吸并锦行17个营业场所报警设施改造项目,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具体包括技防设施安装工程项目辅材的采购以及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调试、远程联网及调试、培训、维护等。我行提供的主材未在本工程费用内,但由乙方负责安装。(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服务周期:40天。
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对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技术和服务部分和价格进行评审,并综合打分,按照得分顺序确定最终的1家中标供应商。
(2)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即成为招标人的合格中标供应商,招标人将根据具体项目的生产工艺、交货周期及生产量要求,结合供应商工艺特点、生产能力、报价情况等,在每次发起采购时签订具体项目采购合同或订单。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合法性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9.2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9.3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5财务能力要求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9.6服务能力要求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抚顺分行所在区域;
9.7其他要求
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和供应商负面清单,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
报名及领取邀请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发售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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