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3500.00元
最高限价:373500.00元
采购需求:完成澄迈县环卫基础设施升级项目(第二阶段建设)勘察测量服务,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政府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实施意见,以及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等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未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9、供应商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事件。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0、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2025年7月至今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的任意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有加盖社保管理单位电子印章或税务机构电子印章的视为缴纳社保证明)】 ;
3.12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6日至2026年02月02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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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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