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韶关市中医院(原广东韶州人民医院)医用家具系统采购与安装(新增)项目(二)定点议价供应商资格遴选
(二) 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 采购预算:870718.31元
(四) 采购内容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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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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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韶关市中医院(原广东韶州人民医院)医用家具系统采购与安装(新增)项目(二)定点议价供应商资格遴选 |
1项 |
详见具体招标要求 |
870718.31元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中定点供应商库内家具类的供应商或承诺中标后 7 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注册审核。(需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查询截图证明或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2日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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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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