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1159号)、国铁集团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452号)及国铁集团江苏省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因上盖综合开发引起的I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5〕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苏嘉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通甬铁路苏州北动车所盖板工程已由苏州市数据局以《关于调整高铁苏州北站改扩建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数据项建〔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阳澄融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站铁路建设项目管理部。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境内。
2.1.2建设规模:苏州北动车运用所设4线检查库1座(每线2列位标准组),存车线24条(每线2列位标准组),设人工洗刷兼走行线2条,牵出线1条,临修及不落轮镟库1座、检查库与存车场间设通过式洗车机2台、出入段线设动车组出入库检测棚1座;配套设置办公、生活房屋及相应检修设备;通甬铁路动车所对应盖板工程,投影面积约30.77万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
(1)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工程,包括以下工程的监理工作:
①动车运用所范围内站前工程,含站场、路基、桥梁、房建及相关配套工程、通所道路及相关站后预埋工程。
②动车运用所内轨道、四电工程。
(2)同步实施通甬铁路苏州北动车所盖板工程,包括以下工程的监理工作:
①首层盖板主体结构:标高10.0m(结构找坡0.3%,局部12.5m)及以下的盖板主体结构、基础;盖下合建铁路房屋主体结构及基础;
②除盖下独立房屋、埋地管沟以外的土建工程:包括土建风道、机房,防火墙,防火门窗,卷帘,挡烟垂壁等;
③通甬动车所用地红线内同步实施的上盖坡道;
④盖上临时工程:包括临时防水、雨污水、临时防护及预留柱头等。
⑤永久工程的防雷接地及等电位联结。
(3)同步实施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站站房枢纽配套剩余工程(电力工程),包括以下工程的监理工作:
苏州北站站房枢纽配套工程变电设备安装。
2.2.2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拟划分2个标段,分别为TYSZJL-4标段、TYSZJL-5标段。
TYSZJL-4标段(对应招标编号TLSF20260126069201005):对应TYSZDCS-1标段、TYSZDCSQD标段、TYSZDCSRD标段范围内的监理工作,以及按国铁集团(含原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现行规定及建设单位管理办法应纳入监理范围的各项工作。
TYSZDCS-1标段范围为:
(1)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工程,包括:
①动车运用所分界(DZDK4+900.49)至盖板工程124轴范围内站前工程,含站场、路基、桥梁、房建及相关配套工程、库内及人工补洗线整体道床、通所道路及相关站后预埋工程;
②动车运用所内铺轨、道碴、扣件及轨道精调工程,长度约25.236km。
(2)同步实施通甬铁路苏州北动车所盖板工程,包括:
盖板工程范围内1轴~124轴的:基坑工程,盖板基础、梁、板、柱等结构工程,盖下独立防火墙、防火门窗及夹层风道机房等建筑工程,1#坡道,1#~4#埋地雨水沟,分界处双柱共用承台,共用承台在125轴侧预留的短柱(包括混凝土、钢筋及型钢)及分界处变形缝,临时工程及防雷接地和等电位联结工程。
TYSZDCSQD标段范围为:
(1)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工程,包括:
含动车走行线及动车所接触网、牵引供电及电力系统。
(2)同步实施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站站房枢纽配套剩余工程(电力工程),包括:
苏州北站站房枢纽配套工程变电设备安装。
TYSZDCSRD标段范围为:
(1)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工程,包括:
含动车走行线及动车所通信系统工程及动车所信号系统。
TYSZJL-5标段(对应招标编号TLSF20260126069201006):对应TYSZDCS-2标段范围内的监理工作,以及按国铁集团(含原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现行规定及建设单位管理办法应纳入监理范围的各项工作。
TYSZDCS-2标段范围为:
(1)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工程,包括:
①盖板工程1轴至动车运用所北端范围内风水电工程;车场内室外给排水工程;
②盖板工程125轴至动车运用所北端范围内站前工程,含站场、路基、桥梁、房建及相关配套工程、库内及人工补洗线整体道床及相关站后预埋工程。
(2)同步实施通甬铁路苏州北动车所盖板工程,包括:
盖板工程125轴~295轴的:基坑工程,盖板基础、梁、板、柱等结构工程,盖下独立防火墙、防火门窗及夹层风道机房等建筑工程,2#坡道,5#~8#埋地雨水沟,临时工程及防雷接地和等电位连结工程。
2.2.3计划工期: 61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4 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12 月 。
2.3 其他说明: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 TYSZJL-4标段
(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以下监理资质二者之一: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从事过城市轨道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二者之一,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须具有完成过高速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具有完成过单体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动车所上盖或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具有完成过高速铁路项目“四电”系统集成监理业绩或相应的强电、弱电系统集成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年龄不超过65岁,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对已取得注册监理、造价、安全、建造师等注册职业资格证书的视为已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能力水平),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监理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能够提供本监理企业上一年连续社保记录。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方)。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从事过城市轨道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三者之一。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联合体成员近五年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应的监理业绩。
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揽的监理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资格预审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2 标段编号: TYSZJL-5标段 。
(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以下监理资质二者之一: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从事过城市轨道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二者之一,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须同时具有完成过高速铁路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具有完成过单体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动车所上盖或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年龄不超过65岁,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对已取得注册监理、造价、安全、建造师等注册职业资格证书的视为已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能力水平),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监理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能够提供本监理企业上一年连续社保记录。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方)。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从事过城市轨道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三者之一。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联合体成员近五年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应的监理业绩。
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揽的监理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资格预审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请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申请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申请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的;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9)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请于2026年1月27日至1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1159号)、国铁集团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452号)及国铁集团江苏省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因上盖综合开发引起的I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5〕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苏嘉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通甬铁路苏州北动车所盖板工程已由苏州市数据局以《关于调整高铁苏州北站改扩建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数据项建〔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阳澄融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站铁路建设项目管理部。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境内。
2.1.2建设规模:苏州北动车运用所设4线检查库1座(每线2列位标准组),存车线24条(每线2列位标准组),设人工洗刷兼走行线2条,牵出线1条,临修及不落轮镟库1座、检查库与存车场间设通过式洗车机2台、出入段线设动车组出入库检测棚1座;配套设置办公、生活房屋及相应检修设备;通甬铁路动车所对应盖板工程,投影面积约30.77万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
(1)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工程,包括以下工程的监理工作:
①动车运用所范围内站前工程,含站场、路基、桥梁、房建及相关配套工程、通所道路及相关站后预埋工程。
②动车运用所内轨道、四电工程。
(2)同步实施通甬铁路苏州北动车所盖板工程,包括以下工程的监理工作:
①首层盖板主体结构:标高10.0m(结构找坡0.3%,局部12.5m)及以下的盖板主体结构、基础;盖下合建铁路房屋主体结构及基础;
②除盖下独立房屋、埋地管沟以外的土建工程:包括土建风道、机房,防火墙,防火门窗,卷帘,挡烟垂壁等;
③通甬动车所用地红线内同步实施的上盖坡道;
④盖上临时工程:包括临时防水、雨污水、临时防护及预留柱头等。
⑤永久工程的防雷接地及等电位联结。
(3)同步实施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站站房枢纽配套剩余工程(电力工程),包括以下工程的监理工作:
苏州北站站房枢纽配套工程变电设备安装。
2.2.2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拟划分2个标段,分别为TYSZJL-4标段、TYSZJL-5标段。
TYSZJL-4标段(对应招标编号TLSF20260126069201005):对应TYSZDCS-1标段、TYSZDCSQD标段、TYSZDCSRD标段范围内的监理工作,以及按国铁集团(含原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现行规定及建设单位管理办法应纳入监理范围的各项工作。
TYSZDCS-1标段范围为:
(1)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工程,包括:
①动车运用所分界(DZDK4+900.49)至盖板工程124轴范围内站前工程,含站场、路基、桥梁、房建及相关配套工程、库内及人工补洗线整体道床、通所道路及相关站后预埋工程;
②动车运用所内铺轨、道碴、扣件及轨道精调工程,长度约25.236km。
(2)同步实施通甬铁路苏州北动车所盖板工程,包括:
盖板工程范围内1轴~124轴的:基坑工程,盖板基础、梁、板、柱等结构工程,盖下独立防火墙、防火门窗及夹层风道机房等建筑工程,1#坡道,1#~4#埋地雨水沟,分界处双柱共用承台,共用承台在125轴侧预留的短柱(包括混凝土、钢筋及型钢)及分界处变形缝,临时工程及防雷接地和等电位联结工程。
TYSZDCSQD标段范围为:
(1)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工程,包括:
含动车走行线及动车所接触网、牵引供电及电力系统。
(2)同步实施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站站房枢纽配套剩余工程(电力工程),包括:
苏州北站站房枢纽配套工程变电设备安装。
TYSZDCSRD标段范围为:
(1)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工程,包括:
含动车走行线及动车所通信系统工程及动车所信号系统。
TYSZJL-5标段(对应招标编号TLSF20260126069201006):对应TYSZDCS-2标段范围内的监理工作,以及按国铁集团(含原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现行规定及建设单位管理办法应纳入监理范围的各项工作。
TYSZDCS-2标段范围为:
(1)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工程,包括:
①盖板工程1轴至动车运用所北端范围内风水电工程;车场内室外给排水工程;
②盖板工程125轴至动车运用所北端范围内站前工程,含站场、路基、桥梁、房建及相关配套工程、库内及人工补洗线整体道床及相关站后预埋工程。
(2)同步实施通甬铁路苏州北动车所盖板工程,包括:
盖板工程125轴~295轴的:基坑工程,盖板基础、梁、板、柱等结构工程,盖下独立防火墙、防火门窗及夹层风道机房等建筑工程,2#坡道,5#~8#埋地雨水沟,临时工程及防雷接地和等电位连结工程。
2.2.3计划工期: 61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4 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12 月 。
2.3 其他说明: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 TYSZJL-4标段
(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以下监理资质二者之一: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从事过城市轨道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二者之一,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须具有完成过高速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具有完成过单体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动车所上盖或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具有完成过高速铁路项目“四电”系统集成监理业绩或相应的强电、弱电系统集成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年龄不超过65岁,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对已取得注册监理、造价、安全、建造师等注册职业资格证书的视为已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能力水平),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监理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能够提供本监理企业上一年连续社保记录。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方)。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从事过城市轨道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三者之一。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联合体成员近五年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应的监理业绩。
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揽的监理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资格预审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2 标段编号: TYSZJL-5标段 。
(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以下监理资质二者之一: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从事过城市轨道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二者之一,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须同时具有完成过高速铁路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具有完成过单体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动车所上盖或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年龄不超过65岁,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对已取得注册监理、造价、安全、建造师等注册职业资格证书的视为已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能力水平),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监理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能够提供本监理企业上一年连续社保记录。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方)。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从事过城市轨道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三者之一。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联合体成员近五年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应的监理业绩。
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揽的监理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资格预审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请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申请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申请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的;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9)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请于2026年1月27日至1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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