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 申中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1.2采购人: 湟源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 (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 为申中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申中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2.2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
2.3服务地点: 湟源县。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 合格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业绩要求: / 。
(4)信誉要求: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其他要求: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01 月 27 日至 2026 年 01 月 29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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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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