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信宜分公司信宜市贵子美丽圩镇品质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中国水电十一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电梯设备,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合同签订实施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签订执行,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要以建设贵子圩镇为主,包括对镇主街道沿线改造农房外立面 45000平方米,铺设人行道1千米、铺设雨污分流管道4千米、“三线改造”6 千米;示范主街道路改造1千米;农贸市场周边道路改造 0.15 千米;建设美丽圩镇入口通道500米: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广场1000平方米;建设规划文化展示展览场所 500 平方米:河道及两岸生态整治3千米:建设长者饭堂,建设面积 150 平方米;建设健康步道2千米等。
2.采购范围:信宜市贵子美丽圩镇品质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电梯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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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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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梯 |
详见技术图纸要求 |
5套 |
4.交货时间:2026年3月20日
5.交货地点:信宜市贵子美丽圩镇品质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
6.质量要求:产品合格,产品和服务满足采购人需要,实现本询比采购项目目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符合设计要求,需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技术要求:满足技术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提供网上查询途径及截图)。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2.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样票)。
3.供应商应具有电梯的供货业绩,在2022-2025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02月 01 日18:00前(北京时间)……获取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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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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