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公路局2026年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请登录)
1.3采购人:山西省公路局;
1.4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1)承担山西省公路局2026年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财政主管部门批复为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除外)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物资等的招标和采购代理工作;
(2)承担招标和采购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的复核、最高限价编制工作;
(3)承担上述项目招标和采购工作的相关服务;
(4)承担业主委托的其他项目招标和采购代理工作。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此期间业主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事项的所有工作)。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滿足囯家及省级要求,确保项目质量、进度等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完成相关业务的人员和能力;
(2)资格要求:(请登录)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至少完成过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公路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公路工程货物各1项的招标(采购)代理业务;近五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发布时间为准),提供代理服务的合同协议书、代理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和结果公示截图;
(4)信誉要求:供应商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23年1月1日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项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代理项目的采购(招标)公告和结果公示截图);
(6)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7)财务要求:2024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1月26日9:00至2026年1月28日17:00(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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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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