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镇原县金龙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镇原县城东区
2.3 工程内容:第一部分为道路工程:完善一期已建成道路的路基防护工程、涵洞工程(进出口排水渠)、供热工程(仅含检查井及配件等)、照明工程(仅含穿线管、电缆井和手孔井)、污水管道维修工程、污水管网改线工程、金龙路沿线各单位门前坡道改造及相关附属设施。
第二部分为东区供热:新建一级管网3.226x2km,管径DN450、DN500和DN600。新建二级供热管网4.994x2km,管径 DN32-DN300;对5座换热站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建设其他附属设施。
2.4 计划工期:
总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 年3月12日
2.5 投资估算:4284.2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含设备采购安装):4227.96万元,设计费56.3万元。
2.6 招标范围:
(1)设计:施工图设计;
(2)建筑工程(含设备采购安装):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材料、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
(3)项目后续服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4.2 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企业承担。
(请登录)4. 资格预审方法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获取时间:2026年1 月 27日00时00分至2026年 1月3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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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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