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灌云和华西苑星城消防维修项目,项目业主为灌云县侍庄街道银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筹建工作小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灌云县侍庄街道银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筹建工作小组(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灌云和华西苑星城消防维修项目;
标段名称:灌云和华西苑星城消防维修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侍庄街道和华西苑星城小区;
2.3建设规模:
2.4本标段最高限价:人民币419429.8元,高于此控制价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内完成;
2.6招标范围:灌云和华西苑星城消防维修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5年7月--2025年1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8、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3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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