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23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328国道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起于南京与仪征交界处,向西沿老路扩建至终点S501转盘,接跨S501大桥东桥头,全长约16.528km。本项目采用主辅分离,主路按一级公路标准改扩建,起点至沪陕高速路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沪陕高速至终点路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2)工作内容
本次采购拟划分为1个采购包,包号名称:G328NJ-RDSG1包。
328国道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灵岩互通段0.4kV低压线路迁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架空线路拆除、水泥杆、敷设电缆、分支箱、接地、电缆沟、电缆排管、拉管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预计自2026年03月01日至2027年03月01日,共计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有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采购公告“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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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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