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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重庆永川支行2026年度押运、寄库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6-01-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重庆永川支行2026年度押运、寄库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HFC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2026年3月30日,恒丰银行重庆永川支行(以下简称支行)押运寄库服务合同将到期。为确保业务连续性,需对2026年押运寄库服务进行采购。

2.服务周期:2026年3月31日-2027年3月30日。

3.服务地点:永川支行营业网点。

4.项目预算:25.00万元(包含押运服务费:13.00万元,寄库服务费:12.00万元)。

5.报价方式及合同形式:本项目实行总价报价,每月按照实际服务金额据实结算。

6.包号划分:一个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单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及分包意向单位均须满足)

5.供应商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包含押运服务;

6.拟提供的专用押运车辆必须符合《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要求》,提供公安检测机关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车型应和本项目拟配备的押运车辆一致;

7.本项目允许分包将寄库服务分包给第三方单位实施,若供应商将该部分分包给第三方单位实施,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

7.1 寄库服务单位须在在本次采购的营业网点(永川区)覆盖范围内有履行合同必备的现金金库,且相应金库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响应文件中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有效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5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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