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医院委托,就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服务(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响应投标人参与响应。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服务内容: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服务(二次)。
2.2 项目编号:DSL
2.3 最高限价:医用氧气52.00元/瓶,医用二氧化碳为200.00元/瓶。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时间:一年。
2.6 磋商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补遗书、答疑文件等所示全部内容及与其相关的其他内容。
3、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特殊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1)药品生产许可证;(2)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3)气瓶充装许可证;(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1)药品经营许可证;(2)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3)气瓶充装许可证;(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于2026年1月26日09时30分至2026年1月30日17时00分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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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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