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卢氏县鸡湾水库工程城区移民安置社区项目桩基检测服务(二次)
2、项目编号:LS(请登录)
3、磋商范围:对卢氏县鸡湾水库工程城区移民安置社区项目进行桩基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等工作;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预算金额:546700.00元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期限: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10日历日内提交检测报告;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须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桩基检测等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
6、供应商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后开标时间以前);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9、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2026年1月27日08时00分至2026年2月6日08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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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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