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对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生日蛋糕电子兑换券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生日蛋糕电子兑换券采购项目
2.2建设/服务/供货地点:哈尔滨南岗区东大直街278号光大银行。
2.3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招标范围:技术标准和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服务时间/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46.02万元
其中:
工会:29.82万元
①281320.75元(含税),(其中货物预算金额:281320.75元;维保费0元)税率:6%;
②298200元(不含税),(其中货物预算金额:298200元;维保费0元)。
零售:16.2万元
①152830.19元(含税),(其中货物预算金额:152830.19元;维保费0元)税率:6%;
②162000元(不含税),(其中货物预算金额:162000元;维保费0元)。
2.9付款期限和方式:
(1)工会:生日蛋糕兑换券面值为300元,总价值为29.82万元部分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0%作为预付款;收到货物后,尾款一次无息支付,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零售:生日蛋糕兑换券面值为200元,总价值为16.2万元部分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收到货物后,尾款按月或按季度,实际客户兑换使用金额支付,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10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截图证明,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书)。
专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依法缴纳证明文件。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体现本公司已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应时间段内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两项税收(需提供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含纳税申报表);(2)如有按国家或地方行政机关等相关规定无需纳税或未达到应缴纳税收标准、要求的而未纳税、零纳税等特殊情况的,须同时提供:①有公信力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相关行政机关印发的制度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出具的无须纳税或零纳税证明文件等)(提供复印件);②投标人出具的相关承诺(格式自拟)。(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2022年-2024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提供承诺书)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自有房产须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产需提供租赁合同,在本项目采购期限内)。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正规来源渠道证明材料。
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5人直接缴纳社保(五险)为期一年的条件。(一年为:2024年12月-2025年11月),社保缴费材料需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11)潜在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书(提供复印件)。
1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对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生日蛋糕电子兑换券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生日蛋糕电子兑换券采购项目
2.2建设/服务/供货地点:哈尔滨南岗区东大直街278号光大银行。
2.3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招标范围:技术标准和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服务时间/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46.02万元
其中:
工会:29.82万元
①281320.75元(含税),(其中货物预算金额:281320.75元;维保费0元)税率:6%;
②298200元(不含税),(其中货物预算金额:298200元;维保费0元)。
零售:16.2万元
①152830.19元(含税),(其中货物预算金额:152830.19元;维保费0元)税率:6%;
②162000元(不含税),(其中货物预算金额:162000元;维保费0元)。
2.9付款期限和方式:
(1)工会:生日蛋糕兑换券面值为300元,总价值为29.82万元部分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0%作为预付款;收到货物后,尾款一次无息支付,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零售:生日蛋糕兑换券面值为200元,总价值为16.2万元部分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收到货物后,尾款按月或按季度,实际客户兑换使用金额支付,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10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截图证明,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书)。
专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依法缴纳证明文件。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体现本公司已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应时间段内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两项税收(需提供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含纳税申报表);(2)如有按国家或地方行政机关等相关规定无需纳税或未达到应缴纳税收标准、要求的而未纳税、零纳税等特殊情况的,须同时提供:①有公信力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相关行政机关印发的制度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出具的无须纳税或零纳税证明文件等)(提供复印件);②投标人出具的相关承诺(格式自拟)。(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2022年-2024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提供承诺书)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自有房产须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产需提供租赁合同,在本项目采购期限内)。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正规来源渠道证明材料。
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5人直接缴纳社保(五险)为期一年的条件。(一年为:2024年12月-2025年11月),社保缴费材料需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11)潜在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书(提供复印件)。
1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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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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