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太仓港公用集装箱作业有限公司2026年正面吊购置项目
1.2招标人:太仓港公用集装箱作业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太仓港公用集装箱作业有限公司拟采购1台65吨集装箱正面吊运车(以下简称“集装箱正面吊”或“正面吊”)用于港口码头堆场集装箱的装卸、堆码和搬运作业。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提供1台65吨集装箱正面吊设备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集装箱正面吊的设计,制造、部装、总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试验、验收、对买方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注:“交钥匙”:指正面吊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试运行。正面吊必须在制造厂整机安装调试完毕,经买方人员初步验收并认可后方可运输至买方现场,中标人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正面吊的现场安装、调试,并经当地主管部门检验通过,取得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后,即可投入试运行;经招标人确认正面吊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且使用正常无缺陷后,招标人即可组织由技术、监理、操作等人员参加的竣工验收会,在通过各项竣工验收程序,图纸资料及相关文件齐全,经双方代表在验收合格证书上签字认可后,即为正面吊完成竣工验收。
2.2品牌限定:/
2.3招标预算(元):¥3400000(含税)
2.4最高投标限价(元):¥3400000(含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场所,具体时间由招标方提前30天通知中标方;现场安装调试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
2.6交货地点:太仓港公用集装箱作业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7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采购1台65吨集装箱正面吊运车,质量保证期:正面吊整机及关键部件(柴油发动机、变矩器和变速箱、驱动桥)的质量保证期应不少于24个月或6000工作小时(先到为准);具体技术规格详见第六章《供货要求》。
2.8标段划分:太仓港公用集装箱作业有限公司2026年正面吊购置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设备及相关服务;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同时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代理商/经销商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代理资格或授权文件;(1-2)所投设备制造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流动式起重机B级或以上,提供的型式试验证书覆盖65t集装箱正面吊运车),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成立时间迟于该规定年份的,仅需提供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3)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投品牌至少具有1台65吨及以上集装箱正面吊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或者合同+业主证明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相关数据及内容。
(4)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口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26日20时00分至2026年02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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