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QT02(请登录)
2.2项目名称: 统谈分签外委专题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项目(标段一: 水土保持监测)
2.3项目概况:按照任务书的技术要求,为了解大型核设施项目水土流失规 律、流失强度及程度,及时掌握项目区水土流失的动态变化,评价工程建设对水 土流失的实际影响,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和项目区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 实施效果,合理评价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开展本项目水 土保持监测工作。
2.4招标范围: 开展从施工准备到建设实施全过程的水土保持监测。
2.5项目地点: 各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本次框架协议服务期3年。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 为准。
2.7本次招标按照标段一和标段二分包采购,水土保持监测为标段一,水土 保持监理为标段二。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即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中两个标段。 两个标段单独进行评审,并根据各标段的评审结果分别进行推荐。如两个标段的 推荐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则该投标人仅作为标段一的第一候选人进行推荐,标 段二的第一候选人则为该标段中综合评审排名第二的投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 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 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 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 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 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情况:投标人应具备近五年(2020年12月至今)至少一份业绩 (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页),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1发售时间:2026年1月26日—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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