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通用物流南京配件中心中小件物流自动化立体库房集成项目
1.2项目编号:(请登录)
1.3采购人: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汽车售后零部件仓库建设自动化仓储区域(建筑单元面积4500㎡(套内面积3930㎡)),包含完成自动化仓库系统的整体设计、设备供应、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系统集成、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的维护等全部工作,详见采购需求书。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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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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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通用物流南京配件中心中小件物流自动化立体库房集成项目 |
650.00 |
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相应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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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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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前1天,至少具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物流自动化立体库房项目或智联软硬件集套项目)。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以签约时间为准。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安排1名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全部实施工作(提供简历表)。项目经理须具备物流自动化立体库房项目或智联软硬件集套项目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关键页,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且须为供应商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经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方应为供应商公司)。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1月24日21时30分到2026年01月28日21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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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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