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240000.00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4240000.00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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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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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QX2026-03 |
永丰县塍背等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崇文嘉园)电梯采购项目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收到甲方书面供货需求后,在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初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精神,以上资格要求只需提供《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即可,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特别说明: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信用信息作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为货物,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 (1)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若已换证只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注: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需满足以上特定资格条件(1)即可;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其他供货商的,需同时满足以上特定资格条件(1)和(2)。
(投标文件提供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11日,每天8: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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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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