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位于珠海市临港工业区,为国产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由中港双方合资建设,出资比例为中方即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占55%,港方即长江基建集团公司占45%。3、4号机组工程分别于2007年2月先后建成投产。
2、招标范围:将2个3000m³除盐水箱、2个200m³超滤水箱、2个200m³一级反渗透水箱、2个100m³二级反渗透水箱共8个水箱(材质Q235B)前施工单位施工的原焊缝遗留缺陷进行修复整改,整改后进行100%无损检测并合格验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30天,具体施工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4、最高投标限价:91.725060万元(含税)。
三、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投标;主要股东之间存在相互控制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禁止参与投标之范围:
(1)近三年曾经单方面无故中止合同执行的;
(2)近三年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导致一次性直接或间接给其他企业带来严重损失的;
(3)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工作纪录的;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列入涉电力领域黑名单,或被政府部门认定为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的。
5、若本项目为工程施工项目,则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1年至今具备两个或以上300MW或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焊接工作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投标人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30日17: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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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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