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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氯碱事业部2026年度助剂(纤维素)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24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受昊华海通(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对如下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中化氯碱事业部2026年度助剂(纤维素)框架采购

采购范围:拟对中化氯碱事业部所有下属企业日常使用的助剂(纤维素)进行集中框架采购,下属企业包含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山纳合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蓝星大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辽宁省沈阳市,河南省焦作市,山东省德州市,山西省大同市,广西省百色市,山东省淄博市,福建省泉州市等采购人指定地点。

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协议到期后,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协议,续签协议最长1年。

交货期:每笔订单发出后30日(特殊情况以采购订单为准)。

入围供应商数量:参与本次谈判的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名,选取1家入围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

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本项目为统谈统签,入围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的供货份额不作任何承诺。

2. 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

其他:如果报表无法体现经审计,还应提供审计报告正文以证明经审计。

2.3 业绩要求

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3项纤维素销售业绩(同一业主的采购合同视为一个业绩)。

(1)如业绩为单独采购合同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至少1张发票,

(2)如业绩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1个有效订单及至少1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合同或框架协议首页

合同或框架协议范围页

合同或框架协议签章页

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页

其他:合同或框架协议对应订单的发票(每个合同或订单至少提供一张发票)

2.4 信誉要求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5 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单位负责人、法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代理商需提供产品销售授权。

2.6 联合体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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