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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5至2028年网点标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23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5至2028年网点标识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5至2028年网点标识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HN(请登录)

2.3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网点标识主要包括门楣标识发光字、大型竖式灯箱标识、小型竖式灯箱标识、货币兑换灯箱、自助银行服务区入口处灯箱、营业时间牌、行外标识、行内标识、防撞条标识、卷帘门标识、室外提示信息、吊挂式橱窗灯箱、台阶标识、无障碍服务标识、停车位标识、功能分区指引标识灯箱、楼层功能指示牌、专属服务区背景墙标识、普通服务区科室牌、专属服务区科室牌、销售专区投影灯、综合式桌牌、专属服务区桌牌、专属服务区工位桌牌等。新装修或部分装修网点安装网点标识;对已经超过质保期、具有维修价值的网点标识的维修;对已经超过质保期、不具有维修价值的网点标识的更新制作和安装;对不符合总行CI标识形象管理要求的网点标识进行更新制作和安装;分支机构办公场所内外安装网点标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5至2028年网点标识项目(二次)包括为全行网点和分支机构安装、维修网点标识,包含产品的制作、供货、安装、技术咨询、用户使用培训、运维质保及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

2.6交货日期:按照使用方要求的日期供货。

2.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服务范围:河南省全辖营业机构。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10免费运维、质保服务期:验收通过之日起不少于2年。

2.11服务期限(供应商资格有效期):最长3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前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续签合同;如招标人新一期集中采购结果发布之日,则服务周期终止。

2.12中标人数量:6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

①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①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情况。提供承诺函、“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案由:刑事案由”检索关键词为“贪污贿赂罪”和“案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串通投标罪”的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②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提供承诺函。

③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④本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况。提供承诺函。

⑤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⑥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提供承诺函。

情形二:投标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提供承诺函。

注: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承诺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机构注册地在河南省辖区内,或在河南省辖区内设立有成立时间不低于1年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机构,在河南省辖区内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办公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份金融机构的类似网点标识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框架协议、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发票截图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2026年1月23日起至2026年1月29日止,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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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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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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