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攀钢西昌医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充电桩工程(第二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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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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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攀钢西昌医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充电桩工程(第二次) | 1 | 项 | 250656.01 | 元 | 合同签订生效后的7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西昌市长安西路长宁小区攀钢西昌医院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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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若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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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新证)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提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合同额不少于15万元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合同金额、工作内容等关键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后附,加盖公章)。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提供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原件)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1月24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0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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