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厚板事业部(板加公司)14台行车大小车变频改造和吸盘调磁柜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厚板事业部(板加公司)14台行车大小车变频改造和吸盘调磁柜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
2.3建设规模:295万元,不含税。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对14台桥式起重机的电控系统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改造内容的设备材料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等全部工作内容。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含)以上)。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有)。
7、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建造师已注册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情况及在建项目情况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开标当日数据)。注:如项目实际已竣工完成,而四库一平台中未显示竣工的,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可视作已竣工。
8、自2023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起重机电控系统的供货或PC或EPC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最多只允许由2家单位(设备供货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备供货单位,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的成员单位。施工单位须具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23日09时00分至2026年02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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