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枣庄技师学院新校区购置审计、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0 万元
最高限价:100.000000 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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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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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枣庄技师学院新校区购置审计、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1 |
详见磋商文件项目说明 |
10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成果交付及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项目组成员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资产评估师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3)具备经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证书;(4)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1-6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①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③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履行合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④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联合体各方均须为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1-24 08:30:00至2026-01-30 17:00:0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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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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