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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第一水质净化厂次氯酸钠消毒系统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6-01-23 收藏项目

各单位: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沅江市三峡智慧水管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沅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第一水质净化厂次氯酸钠消毒系统改造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沅江市第一水质净化厂2009年一期建成投产,规模2万吨/日;2018年二期建成投产,规模2万吨/日;总规模为4万吨/日。沅江市第一水质净化厂采用二氧化氯消毒,该消毒系统已使用十年,达到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本次拟对沅江市第一水质净化厂二氧化氯消毒系统进行改造,改为次氯酸钠消毒系统。

项目地点:湖南省沅江市。

(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对沅江市第一水质净化厂二氧化氯消毒系统进行改造,改为次氯酸钠消毒系统。具体包括:溶液储存部分、药液投加部分、电气控制部分、余氯检测系统、配套管件管材、土建及安装。

(3)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工期

工期暂定1年,具体从采购人通知开工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

①独立报价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施工资质(独立报价人或者联合体协议分工中负责设备安装的供应商需满足):具备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独立报价人或者联合体协议分工中负责提供设备的供应商需满足):2020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25万元及以上的水厂次氯酸钠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盖公章的业主证明/过程结算发票);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独立报价人或联合体各方);

(4)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采购人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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