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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和131团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水源置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23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和131团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水源置换工程)已由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发〔2026〕1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130团和131团

3.项目工程规模:建设渠道37条,长度67.33km,配套建筑物212座。

4.标段工程规模

(1)E660700400426000900100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和131团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水源置换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工程规模】:建设渠道37条,长度67.33km,配套建筑物212座。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700400426000900100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和131团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水源置换工程)-勘察、设计

对涉及2个团场(130团和131团),22个连队。规划建设渠道37条,长度67.33km,其中改建渠道32条,长度为62.40km,新建渠道5条,长度为4.93km。配套建筑物212座,其中水闸110座,桥涵37座,量测水设施44座,滴灌首部21座。封填机井151眼等内容进行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后续施工指导、验收及配合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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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证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资质:需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4.信誉要求: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记录截图(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投标须知

(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1月24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30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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