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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委党校新校区建设工程-新建人行道、挡墙及文化墙提升改造工程微型桩支护及建筑物监测采购公告
日期:2026-01-23 收藏项目

光明区委党校新校区建设工程-新建人行道、挡墙及文化墙提升改造工程微型桩支护及建筑物监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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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光明区委党校新校区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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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红花中路北侧、红花山公园南侧,为区委党校办学培训空间,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光明区委党校新校区建设工程—新建人行道、挡墙及文化墙提升改造等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人行道、新建挡墙、文化墙提升、连廊基础加固和地面翻新、台阶改造、护坡美化、公园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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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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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工作内容:

光明区委党校新校区建设工程-新建人行道、挡墙及文化墙提升改造工程微型桩支护及建筑物监测全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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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2026年1月28日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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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浮动报价

控制价148202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30.0%,即10374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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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方法:

票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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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根据《2015年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及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等计费文件的规定计取,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工程量按实结算,须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结算价最高限价为14.820200 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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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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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二)具有工程测绘甲级资质及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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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公章)、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近3年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不超过5项)(格式自拟,须体现合同名称、金额和签订时间)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关键页,应体现合同封面、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和概况、服务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甲乙双方签章等内容);
3)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可以参考为质量保障措施、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投入服务配套的设施情况、拟派本项目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等);
4)报价书(请下载附件,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公章)。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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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人:

(请登录)

联系电话:

(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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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光明区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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