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本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4500万元;本次招标估算价:10.5万元。
(二)建设地点:新凯路(东方大道-上海塘路)、新兴七路(新凯路北侧)。
(三)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新凯路(东方大道至上海塘路)段,道路宽36米,长约1.2公里,新兴七路(新凯路北侧)道路宽20米,长约0.2公里,同时配套建设道路标志标线、路灯和交通信号灯、绿化等设施。
(四)采购范围: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新谷项目—园区配套道路(新凯路)工程的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涉及的所有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排)的所有招标代理及清单编制类造价咨询服务。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划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行业对应)(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
(四)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包含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公告时间、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依法获取方式等
1.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2.
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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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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