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073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
四、采购人地址:北京市
五、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不含200万元)。若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上述预算,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外派人员及随任亲属、国际短期差旅人员提供国际紧急救援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八、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特殊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备①2023年1月1日后实施过的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中资企业员工海外医疗转运的2个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客户名称、服务名称和客户盖章页)、结算单或媒体(第三方媒体,纸媒、微信公众号、网页等形式均可,不含供应商自有媒体)报道截图(如合同文本或证明材料非中文,需提供中文翻译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版本);②2023年1月1日后实施过的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中资企业海外安全撤离的2个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客户名称、服务名称和客户盖章页)、结算单或媒体报道(第三方媒体,纸媒、微信公众号、网页等形式均可,不含供应商自有媒体)截图(如合同文本或证明材料非中文,需提供中文翻译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版本);
2.供应商应在亚洲、欧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均设有自有或稳定合作的7*24小时救援中心(救援中心是指既有协调专员负责调配资源,也有医疗专家和安全专家24小时值守的响应中心),提供不间断响应服务(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或与其他救援中心稳定合作的合同,如合同文本或证明材料非中文,需提供中文翻译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版本)。
3.供应商应承诺:供应商服务区域需覆盖全球,不存在除外地区及国家,战乱地区尽力实施救援。除受制于当地/国际资源可用性、属地国和国际法律法规、是否获得有关当局的必要授权等不可抗力外,救援服务不得存在除外责任(情境),即供应商不得以妊娠、心理疾病、自杀、既往病症等情境为由拒绝施救。
(三)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四)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六)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
(一)发售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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