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编号:(请登录)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4.招标人地址:(请登录)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内容为:为保证我行各级机关会议室LED改造及网点建设对LED显示屏的需求,本项目拟采购不超过3家(即1/2/3家)公司作为LED显示屏采购供应商。服务范围包括省行本部及辖属各二级分行、支行网点。(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3家。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有效期一年,有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合同期内供应商若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考评为不合格单位,将终止合同。
8.招标说明:
本次项目入围供应商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入围项目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招标人有权在项目有效期内发起价格协商。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与订单,以及不承诺实际采购量。
9.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合法性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9.2 诚信要求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9.3 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4 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9.5 财务能力要求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9.6 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辽宁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辽宁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9.7 其他要求
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或负面清单,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
供应商须为设备制造商。
10.招标文件购买:
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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