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受青海师范大学(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11号公寓楼地震安全评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
采购项目编号 |
CD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金额 |
20万元 |
|
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 |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
采购范围 |
根据国家地质地震安全评估标准对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11号公寓楼进行地震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省或者市地震局备案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经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8、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中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年01月23日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23日至01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