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约76000元
最高限价:以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不低于20%。
合同履约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服务涵盖施工准备、施工实施、竣工验收及交付、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以营业执照上的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 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7.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市政公用工程。
8.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下午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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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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