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名称:菏泽鲁华华成生物电力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锅炉吹灰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SNFZ-(请登录)
1.3采购范围及要求:
采购范围:菏泽鲁华华成生物电力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锅炉吹灰改造。
1.3.1 服务期: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现场安装、调试时间控制在8天内(具体安装调试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1.3.2 最高限价(元):锅炉吹灰改造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报价,最高限额20万元。
1.3.3 结算付款方式:电汇,由投标方开具专用增值税专用发票(6%)后招标方进行付款。
①锅炉吹灰改造完成,试运168小时经招标方组织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开具合同总额30%增值税发票后,付款至合同价款的30%,继续试用3个月经招标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开具70%增值税发票,付款至90%。
②10%的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经确认无质量问题时,按工程质量保修约定无息支付。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最近一年内(202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采购要求:
(1)营业范围及资质:需具备锅炉吹灰改造或系统集成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锅炉吹灰改造相关业务;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须具备激波吹灰设备设计/制造相关资质,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及资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6人员要求:必须配备有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招标方锅炉吹灰改造,锅炉吹灰改造人员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提供专业施工证书,投标方储备充足锅炉吹灰改造人员,施工最少不低于7人。
2.7业绩要求:具备3年及以上电力行业生物质锅炉吹灰改造相关工作经验和业绩。
2.8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制度和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2.9项目经理要求:具备锅炉吹灰改造管理能力。
2.10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01月23日起至2026年01月27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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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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