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2025年南联郑州分公司其他铝箔类产品项目(重新采购)
1.2 项目编号:(请登录)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现通过询比采购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负责向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提供其他铝箔类物料,签订2年期框架合同。本项目的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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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料名称 |
单位 |
规格 |
产品要求 |
含税单价限价(单位: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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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汤杯 |
个 |
顶(直径80mm);底(直径55mm);高(65mm) |
212餐杯盒,铝箔碗克重4.5克;包括纸卡盖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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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铝箔杯 |
个 |
外口直径6.0cm,底部直径4.0高3.5cm,容量60ml |
包括纸卡盖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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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两格铝箔盒 |
个 |
容量≥300ml,长159mm 宽103mm 深29mm |
尺寸及材质符合使用要求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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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外航铝箔盒 |
个 |
180*105*31mm |
尺寸及材质符合使用要求 |
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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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蛋挞杯01 |
条 |
250个/条,外口直径56mm,底部直径30mm高16mm,容量20ml |
尺寸及材质符合使用要求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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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519蓝色铝箔纸 |
张 |
25*19cm |
克重2-3g/张,厚度0.01-0.02mm/张低气味环保油墨印刷、按需求定制图案、文字、烘烤后不变形,不褪色、表面有压纹。 |
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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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519咖啡色铝箔纸 |
张 |
25*19cm |
克重2-3g/张,厚度0.01-0.02mm/张低气味环保油墨印刷、按需求定制图案、文字、烘烤后不变形,不褪色、表面有压纹。 |
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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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519红色铝箔纸 |
张 |
25*19cm |
克重2-3g/张,厚度0.01-0.02mm/张低气味环保油墨印刷、按需求定制图案、文字、烘烤后不变形,不褪色、表面有压纹。 |
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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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519金色铝箔纸 |
张 |
25*19cm |
克重2-3g/张,厚度0.01-0.02mm/张低气味环保油墨印刷、按需求定制图案、文字、烘烤后不变形,不褪色、表面有压纹。 |
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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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519银色铝箔纸 |
张 |
25*19cm |
克重2-3g/张,厚度0.01-0.02mm/张低气味环保油墨印刷、按需求定制图案、文字、烘烤后不变形,不褪色、表面有压纹。 |
0.075 |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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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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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铝箔制品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配餐楼仓库 |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7】个日历日内交货。临时要货供货周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3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6日至2026年01月28日……下载询比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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